州市监复字〔2021〕第12号b类
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州政协十二届六次会议第30号提案的答复
李明东委员:
您提出的《关于加强外来肉品监管处置力度筑牢湘西全民抗疫安全防线的建议》收悉,现答复如下:
食品安全,尤其是肉类食品安全,是我州食品安全的重中之重。按照“地方政府负总责,监管部门各负其责,各市场主体承担主体责任”的总体要求,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。我局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,一直将肉及肉制品作为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重点品种,各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,同心协力,各司其职,尽职尽责,不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。近几年来,食品安全在政府的指导下,在全体食委会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,全州食品安全稳中向好,未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。虽然我们取得了一定的成绩,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,当前食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,风险隐患依然存在,尤其是在近一年来疫情反复,外来肉品尤其是进口肉品安全监管方面任务艰巨,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提出的工作建议,抓好以下几项工作。
一、加强肉品尤其是进口肉品监管
全面加强肉品市场监管,督促食品生产经营户严把采购关,要从正当渠道进货,确保“两证”与票和实物相符,严禁经营病死或来源不明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。对进口肉品进行集中监管仓监管,充分利用“湘冷链”追溯平台推广使用,做好外防输入、内防反弹。督促食品生产经营户对进口肉品销售做到“四个不得”,没有检验检疫证明的,一律不得上市销售;没有核酸检测合格报告的,一律不得上市销售;没有消毒证明的,一律不得上市销售;没有追溯信息的,一律不得上市销售。加大对肉类市场的巡查整治,严厉打击和惩治肉类经营销售违法行为,加强部门联动,联合公安、农业、畜牧等部门联合行动,形成合力,全力保障肉类市场经营有序,质量安全。
二、压实责任,形成全民抗疫共识
全面压实属地监管责任,加强对各县市局的督促指导,督促各县市局进一步加强外来肉品监管管理,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力度,全力确保肉品质量安全。督促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,加强经营肉品履行进货查验义务,规范建立进销台账、保存相关票据,查验核酸检测合格报告、消毒证明、其它合格证明等,对进口肉类进行环境消杀及人员防护,做到环境一日一消杀,从业人员一周一核酸检测,全力防范疫情风险。
三、加大宣传力度,不断加强食品安全意识
全面做好肉类安全和肉类消费引导宣传,让消费者选择正确的选购渠道,建立抵御不法销售行为的意识。利用“食品安全周”“食品安全进社区”等各类集中宣传活动为契机,以微信公众平台,通过发放宣传手册、播放食品安全宣传视频、发布消费警示等手段,对广大消费者开展正确的宣传引导,让消费者选择大型商超、农贸市场等正规摊点购买放心肉。
今后,我局将用最严谨的标准,最严格的监管,最严厉的处罚,最严肃的问责,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,严把食品安全每一道防线。着力抓重点、抓关键、抓薄弱环节,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,形成工作合力,努力构建社会满意、人民放心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,确保人民群众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
签发领导:周 斌
承办人员:张明军
联系电话:13508432018
湘西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
2021年9月1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