州政协各专门委员会,各有关提案承办单位:
为了切实推进政协提案的办理落实,经州政协主席会议研究,从州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审查立案的180件提案确定《关于吉首谷韵绿道向下延伸至西郊公园的建议》等6件提案为州政协2016年度办理协商重点提案,将由州政协主席会议成员牵头开展督办。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:
一、各承办单位要按照《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州办发[2015]39号)的规定,加强领导,明确责任,制定办理工作方案,积极与提案者面商沟通,开展提案办理协商,突出推进重点提案办理工作取得切实成效。
二、重点提案督办由州政协主席会成员有关领导牵头,邀请州委、州政府相关领导参加,提案者、相关委员和州委办、州政府办有关负责人共同参与,采取视察提案办理现场、开展协商座谈等形式进行。
三、州政协各委办开展好相关前期调研,做好协调服务工作,认真组织实施。督办时间安排在6-8月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附:《州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重点提案督办安排表》
政协湘西自治州委员会办公室
2016年4月28日
政协湘西自治州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4月28日 印发